典型曝光| 无证,无证,又是无证驾驶! 还一个比一个大胆!
4月15日10时10分许,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二大队民警陈治华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闽B*****号的小型越野车时,驾驶员始终拿不出自己的证件,陈警官随即将其带到岗亭进行核查,于是......
该驾驶员自称自己叫李忠,身份证、驾驶证都忘了带。民警便要求其写下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进行核查,可这个“李忠”却打起了太极只肯写下身份证号码。
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身份证信息,发现该身份证有登记的电话号码,而“李”某却称该号码已经转给一个朋友使用了。随后民警让“李”某拨打该电话,但电话拨通后“李”某全程用方言交流,并称朋友只会说方言,导致民警无法听懂对话内容。
面对驾驶员“李”某的可疑行为,民警决定自己拨打对方电话,经询问,该名驾驶员并非其口中所说的李忠,实际叫“郑志强”,而正真的李忠是他的朋友,正是电话那头的人。
到这里,事情就很明了了,原来郑某原先的驾驶证因逾期未审验,驾驶证被注销了,也就是变成了无证,而这次被交警查获,由于知道自己无证驾驶,所以企图用朋友的驾驶证信息蒙混过关逃避处罚。
最终郑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,降面临行政处罚2000元,并且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。
说起无证驾驶,接下来的一男一女两位驾驶员就更厉害了,两人都是无证驾驶机动车,还要置安全于不顾的违法停车....
4月21日上午8时30分许,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三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G15W嘉绍高速公路往绍兴方向148公里附近时,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小轿车,车边上两人正在更换轮胎,且未按规定设置三角警告标志,民警随即上前制止了他们的危险行为,并要求驾驶员出示其驾驶证,而当时开车的驾驶员黄某一直闪烁其词,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,出于安全的考虑,民警安排施救将车辆拖离现场,并将黄某两人带至就近收费站进行处罚。
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,黄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,并说自己是刚刚出狱,借了朋友的车子四处找活干,当天从桐庐驶往绍兴,车辆途经此处的时候左后轮扎胎了,自己就下车更换轮胎了。没想到轮胎没有换好,交警就到了。
无独有偶,当天下午16是30分许,在嘉绍高速往绍兴方向132公里(王店东出口)附近时,巡逻民警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嘉兴号牌的小轿车,车附近还有3个工人在护栏内干活,民警上去一问,居然是施工单位的车辆,驾驶员林女士也说未携带相关证件。
民警询问后得知,林女士是老板,当天自己的驾驶员有事请假了,自己就开车带着工人上高速开工了,而林女士本来是有驾驶证的,2013年的时候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地方交警吊销了,之后就请了驾驶员开车,当天情急之下就自己开车了,想不到刚停下来3分钟执勤民警就到了。
这两位胆大的无证“老司机”将面临罚款200至2000元,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为了一时的方便,真的是得不偿失!
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!
1、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,将面临罚款200至2000元,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。驾驶员如若要开车上路,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。
2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财损事故,记得9字警句:车靠边、人撤离、即报警,报警电话为12122,切不可自行在车道内更换轮胎或者从事其他活动,这样极易引发次生事故,造成更严重的后果。如果车辆不能移动的,要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告标志,警示后方来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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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材:陈治华、蒋振宇
(高速交警总队嘉兴支队二大队)
徐海峰
(高速交警总队嘉兴支队三大队)
监制:顾 维
编辑:孙 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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